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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评论员 杜宇慧
举报者的信息,为何出现在举报对象桌上?
今年6月,河南漯河郭先生实名举报洛宁矿山瞒报的死伤事故,没等来应急部门的调查反馈,却先接到了被举报方吴经理的“共赢”电话:“你说举报不实,给你弄点好处费。”更令人悚然的是,“举报信息移送单”竟赫然出现在被举报对象办公室内。
瞒报矿山事故,性质恶劣,本应彻查严惩。然而,此案中举报信息直达被举报方,令举报者反成“靶心”。试想,若不经网络曝光、舆论发酵,郭先生的处境当如何?最近的报道中,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回复“调查工作正在进行”。
实名举报有很多种,心理动因也不同。有的是实事求是的正义之言,有的是歪曲事实的报复之声。对待举报,既不能以“沉底”来对待,一概不理,也不能将正当举报行为视为“肉中刺”“眼中钉”,使其遭受不公正的待遇。像举报者等来“共赢”电话这类事件中,往往泄密者难查、加害者施压,其结果只会令群众对举报心存忌惮,相关部门公信力也会受到极大损害。
郭先生的举报是否属实,相关方面应负责任地回应。如果属实,一场事故已发生,当痛定思痛,堵住漏洞、严惩责任人,岂能本末倒置地“解决提出问题的人”泄密渠道为何?是否存在利益勾连?后续如何处理?这些问题亟待答案。
郭先生的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已暴露。当地政府应采取切实措施,保障郭先生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,杜绝举报者“流血又流泪”的悲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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